毕业论文
您现在的位置: 海滨 >> 海滨介绍 >> 正文 >> 正文

烟台开发区发布初中学区,新生8月9日到校

来源:海滨 时间:2023/3/4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李楠楠

8月5日,烟台开发区发布年初中一年级招生简章,凡在开发区小升初智慧招生平台审核通过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均为今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学生家长要按照要求,按时到相应初中报名。

据悉,年开发区初中招生由教育分局根据核实的学生信息进行学生分配,8月7日将各学校招收学生名单送达相关初中,并通过智慧招生平台信息推送和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家长录取学校及报到时间。

8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被录取学生的家长携带学生户口本到录取学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报到,请于8月9日下午17:00前与学校联系并说明情况,另约报到时间。逾期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具体学区如下:

1.东区

(1)第一初级中学学区。嵩山路以东、珠江路(东段)--长江路(东段)以北区域;长江路(东段)以南、金沙江路(东北段)—漓江路以东区域。主要包括夹河苑、新港、新世纪公寓、静海国际公寓、海阔天高、黄山花苑、临海君天下、金沙滩花园、念慈别墅、霞光小区、海滨花园、黄海别墅、海韵花园、晨光、旭日、佰和数码、丹阳、香山花园、阳光花园、金东、金域河畔、金东世纪、黄钢家属楼、银芝、海鹰大厦、天一大厦、天一苑小区、泰山名座、华明公寓、海澜花园、华电、银海花苑、银河怡海、金胜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2)第二初级中学学区。嵩山路、衡山路(北段)以西,金沙江路(西段)—长江路(西段)以北区域。主要包括金城、天地景苑、正大公寓、怡景天地、天地一品、凤台、文苑、中海城市广场、昆仑国际、东方国际、科信大厦、三和星海、星海、黄海、万泰海公馆、静海、海琴湾、宁海、星海湾、国奥天地、碧海云天、蔚蓝海岸、海鑫花园、广源天际、碧海绿洲、怡海翠庭、静海苑、海滨假日花园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3)第四初级中学学区。衡山路以东、五指山路以西,珠江路以南区域。主要包括东星、金光、融科林语、万行中心、紫薇台、林语逸景、福莱商城、金鑫家园、福鑫家园、鑫台、鑫发、鑫兴、刘家台子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4)第六初级中学学区。衡山路以西、天山路以东,嘉陵江路以南区域;衡山路以西、甬江二支路以东,嘉陵江路以北、金沙江路以南区域;凤台山南、东、北三侧居民区及周边区域。主要包括科技村、山水名园、翠园芳邻、香格里拉、华明凤台山庄、福东小区、天颐郦城、栖里凤台山庄、海信天山郡、花溪径、舒家村、上居和园、舒馨家苑、衡悦广场、万达华府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5)实验中学学区(共分两个校区)。

本校区。天山路以西、金沙江路以南、奇山路以东区域;金沙江路以南、嘉陵江路以北、甬江二支路以西、天山路以东区域。主要包括奇章、佰和悦府、蜜橙、香橙、中粮朗云、海天花园、海信慧园东区、海信慧园西区、月光兰庭、学府西苑、学府佳苑、立雪佳苑、富饶世家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说明:由于该区域学生数量已经超出实验中学本校区招生能力,严格按照《登记信息核验材料说明》(附件)中的7类进行排序,结果如下:一是第一、二、三、四、五类别的学生可以进入实验中学本校区就读,二是第六、七类别的学生统一调整到实验中学西校区就读。

西校区(第七初级中学)。奇山路以西、金沙江路(西段)—长江路(西段)以南区域;主要包括依云小镇、澎湖山庄、嵛景华城、福锦小区、海天景苑等居民区及周边区域。

2.西区

第三初级中学古现校区(第八初级中学)学区为原古现街道办事处辖区、第三初级中学学区为原八角街道办事处辖区、第五初级中学学区为大季家街道办事处辖区、潮水中学为潮水镇辖区。

联系电话

第一初级中学

第二初级中学

第三初级中学

第四初级中学

第五初级中学

第六初级中学

第八初级中学

潮水中学

实验中学(含西校区)

附件:年登记信息核验材料说明

(一)自有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家长及孩子均为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的需办理);

(3)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暂未办理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全款发票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住宅的,还需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未办理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需要提供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拆迁协议以及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5)依据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拆迁协议入学的学生,需要提供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二)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3.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非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家长及孩子均为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的办理);

3.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家长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在我区(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且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父母在开发区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在该企业连续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完税凭证)。

5.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相关说明

1.自有住宅界定,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房产证所有权人(以相关证件登记为准)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如果是与其他亲属共有的房产,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所占房产比例需大于50%);当年8月31日前仍未交付使用的房产,不能算作“自有住宅”参与当年招生。

二是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需出具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学生从出生申报户口到入学期间,学生及其父母一方户口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一直在我区同一户口本上。

2.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包括以下两类:

(1)父母一方在我区就业,能够提供经人事劳动部门验印的正规劳动合同,截止到8月31日,在我区(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且正在缴纳的。

(2)父母在开发区有自己的企业,是投资者或者个体经营者,连续在该企业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或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

3.招生工作将严格控制各学校招生班级数量和班额,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类别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就读,对其他学生适当进行学区调整。

第一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二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三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区外户口,但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四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以外户口,法定监护人具有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五类别: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及监护人均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的,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六类别:学生具有开发区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以同一学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第七类别: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同一学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lfa/3764.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